不是实际经营者,只是挂名法人,就不用担责?其实在一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也可能连带承担债务。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一般来说,企业作为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会用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但有几种情况,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一是法定代表人要是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那就要对法人债务负责。像把公司资金转到个人账户来躲债这种行为。二是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担保等行为中,提供了个人担保,就要在担保范围内担责。三是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定代表人会被限制消费。要是法定代表人协助股东抽逃出资,还要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此,即便不是实际经营者,作为法定代表人也有被追究债务连带责任的风险。具体情况要结合法律事实和证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