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后债务可不是不用还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要按法定顺序来清偿债务。
先是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像破产案件打官司的费用,还有为了所有债权人共同利益,在破产程序里花的钱,都算在这部分。
之后,就按下面的顺序接着还。第一,要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这些费用,还有得打到职工个人账户里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还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面说的那些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还有破产人欠的税款。第三,偿还普通破产债权。
要是破产财产不够还同一顺序的所有债务,那就按比例来分配。而且,就算破产程序结束了,要是又发现还有能拿来分配的财产,还能接着再分配。
再说个人破产,目前我国只在部分地区试点。个人破产也不是让你能“赖掉”债务,而是综合考虑个人的资产、收入等情况后,给那些“诚实但运气不好”的债务人减免一部分债务,或者延长还债时间。
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破产,只要还有财产能用来还钱,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把债务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