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判决还没生效的时候就支付赔偿款,要按照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如果支付的人是心甘情愿付款的,还明确表示认可自己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具体金额,就算判决没生效,这种支付行为一般也是有效的。付完款后,要是之后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和已经支付的一样,支付方就不用再给钱了;要是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额比已支付的少,支付方可以让收钱的人退还多给的部分。要是收钱的人不肯退,支付方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但要是支付方不是自愿给钱,而是被对方威胁、欺骗了才支付赔偿款,支付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坑骗这件事儿后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个支付行为,还能要求对方把钱还回来。
另外,如果支付方是因为理解错了才提前支付赔款,像对判决结果预估失误等情况,支付方也能依据具体情况,以重大误解为理由,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支付行为,拿回已付的赔偿款。
所以,在判决没生效时支付赔偿款,得根据付款的具体情况和后面的判决结果,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