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出资的股权转让对价确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法律规定,股东没完成出资不影响股权的转让,但受让方得知道股权存在出资瑕疵。不过,法律对这类股权转让对价的确定没有明确规定,常见的确定方式有下面几种。
一种是协商定价。转让方和受让方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未出资部分对公司的影响等因素来商量价格。要是公司经营得不错、前景好,就算股权有未出资情况,转让方也可能高价转让;要是公司经营差,受让方就会压价。
另一种是按股权实际价值定价。可以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净资产,再根据未出资比例算出股权实际价值。比如公司有一定净资产,转让的股权占一定比例,但有部分没出资,就要扣除未出资对应的价值来确定对价。
还有就是参考公司章程。如果章程里对未完成出资的股权转让对价有明确规定,那就按章程来。
转让方和受让方要在合同里明确未出资部分的责任承担问题,避免以后产生纠纷。要是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在股权转让对价里也应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