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的有效期限就是常说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
那这个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如果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害,同时也知道义务人是谁了,这时就开始计算。举个例子,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要是到期了钱没还,就从这个日期开始算三年诉讼时效。要是借条没约定还钱日期,债权人随时能让债务人还钱,但得给人家必要的准备时间,从这个合理期限结束时起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不是固定不变的,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况。如果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为法定障碍没办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后,再过六个月,诉讼时效期就满了。如果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还钱要求、义务人答应还钱、权利人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再去起诉,要是对方以过了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原告可能就没法胜诉了。但这并不意味着钱就彻底不用还了,只是法律不再强制对方还。要是对方自愿还钱,这也是有效的,之后对方不能再以过了时效为由要求把钱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