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担保人的处理得看不同情况。要是企业作为保证人,得分清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在一般保证里,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就是说债权人得先找债务人要钱,债务人还不上了才能找保证人。不过企业破产时,债权人能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时保证人就不能用先诉抗辩权了。
而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自己决定是找破产企业还是保证人要钱,也能让两者一起承担责任。要是债权人向破产企业申报了债权,在破产程序没结束前又让保证人担责,那保证人履行责任后,就不能再向破产企业追偿了。
如果企业是被担保的主债务人破产,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前,要是债权人已经向破产企业申报了全部债权,担保人可以提前行使追偿权,用对破产企业将来的求偿权去申报债权。要是债权人没申报债权,担保人能按担保的债务数额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另外,担保人和债权人可以商量,根据企业破产情况重新确定担保责任范围和方式,这样能降低自己的风险。同时,担保人得留意破产程序的进展,及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