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债权人是能单独起诉保证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主债务人也就是企业破产时,债权人有相应的权利救济办法。
先说一般保证。正常情况下,债权人得等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了,才能让保证人担责。不过当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就相当于债务人没法履行债务了。这时,债权人既可以在破产程序里申报债权,也能单独起诉保证人,提前行使追偿权。
再看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能够要求债务人还钱,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企业破产时,债权人同样既能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担责。
这里要提醒大家,要是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了债权,之后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保证人担责,法院是会受理的。要是债权人在债务人的破产程序中没得到全部清偿,再请求保证人承担剩下部分的责任,法院也会支持,但会扣除债权人在破产程序里已经得到偿还的部分。
法律给了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时单独起诉保证人的权利,这样能更好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