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在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时,举证责任的分配和实际情况有关。要是债务产生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并且是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欠下的,债权人不用再额外拿出证据。这类债务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毕竟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指的是夫妻双方和一起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里的必要花费,这个范围内的债务通常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的。
2、要是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才借的。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得提供消费记录、资金流向等证据,以此表明借款是用在了家庭买房、子女教育等共同生活的事情上。要证明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就需要证明夫妻双方都参与了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经营收益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里。而要证明是基于共同意思借的钱,可以通过夫妻双方一起签字、一方事后承认,还有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体现夫妻有共同借钱想法的证据来证明。
债权人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时,举证责任会根据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有所不同,得根据具体情况去收集对应的证据来完成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