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那种赠予且写了两人名字的房产通常是能分割的。要是房产登记写了夫妻两人名字,这就好比赠与人把这份房产礼物同时送给了夫妻俩,这房子也就成了夫妻一块儿拥有的财产。
真到了离婚要分财产的时候,夫妻俩先自己商量着来处理。就像在商量怎么分一个大蛋糕,双方可以按照自己心里的想法,说说房子归谁,给对方多少补偿啥的,达成大家都能接受的协议。要是两人实在谈不拢,那就只能找法院来帮忙“断案”了。法院会看看这财产的实际情况,更照顾带着孩子的、女方还有没犯错的那一方,然后给出判决。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赠与人在送房子的时候,很明确地说这房子就只送给夫妻中的一个人,就算房产证上写了两人名字,法院在处理的时候,也会好好想想赠与人到底是咋想的,然后再合理地分割这房子。另外,如果有一方偷偷藏起房子、把房子卖给别人等损害对方财产权益的事儿,那在分房子的时候,干坏事的这个人可能就会少分甚至分不到房子。
法律建议就是,夫妻双方在处理房产问题时,要坦诚沟通。如果涉及到赠与,最好有书面协议明确赠与对象。要是发现对方有损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迹象,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