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未经允许更改手术方式致患者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诊疗中医疗机构应尽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明确同意,否则造成患者损害,需担责。
这种行为会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责令医疗机构改正,同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时,能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
若该行为构成医疗事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责任医务人员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就吊销执业证书;而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将被责令限期停业整顿,严重的会被吊销执业许可证。
故意更改手术方式,若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致其死亡,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或故意伤害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此类情况,患者及家属要及时收集证据,如病历、手术记录等。可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同时建议大家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医疗机构就医,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