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看,公司有些行为一旦出现,就会被判定为偷税漏税。
伪造、变造记账凭证等是常见手段。比如某些公司为“捂住”真实的经营收支,故意伪造虚假账本,或者悄悄篡改、隐藏、私自销毁真实的记账凭证,就像给国家税收监管戴上了眼罩。
在账本上做手脚也是惯犯行径。一些公司会虚构不存在的费用支出,或者把支出金额故意写得很高,这就是多列支出;而把已经拿到手的收入不往账上记,或者不全记,像一些销售收入直接不进账,就是少列或不列收入,目的就是减少要交税的额度。
税务机关已通知申报但公司拒不申报也是偷税漏税行为。如果税务机关依法让公司进行纳税申报,公司却直接拒绝,就属于公然违反税法规定。还有虚假的纳税申报,公司上报的纳税数据和实际经营情况完全对不上号,故意填假的收入、成本、费用等信息,就是想少交点或者不交税。
若公司真被认定偷税漏税,税务机关会把公司少交或者没交的税款、滞纳金都追回来,还会按少交或没交税款的百分之五十到五倍罚款。要是偷税漏税数额大,并且占了应纳税额一定比例,那可就不是简单罚款能了事,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给公司的法律建议是,一定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保证记账凭证等资料真实准确,接到纳税申报通知时按时如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