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有意弄出来的证据有没有效,得区分不同情况。要是这证据是伪造、变造出来的,是通过虚假陈述、恶意串通等不正当手段制造的,那这种证据就是无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拘留。要是构成犯罪了,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啥呢?因为伪造证据不符合证据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会破坏司法秩序,让法官没办法准确判断案件事实。
不过,如果是起诉之后,当事人用合法的途径、正当的手段去收集、整理本来就存在的证据材料,就算收集证据时带有一定的主动性和目的性,但只要证据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几点要求,那这个证据就是有效的。打个比方,在合同纠纷里,当事人起诉后积极去找和合同履行相关的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这类就没问题。
所以啊,判断证据是否有效,关键看它是不是真实、合法取得的,以及和案件有没有关联。伪造出来的那种“有意证据”无效,还可能让你受到法律制裁;而通过合法手段收集的“有意证据”,是能起到证明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