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办事后悔想把钱要回来,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
如果委托事项合法,双方就构成了委托合同关系。按照民法典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都能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要是仅仅是后悔了,在受托人还没开始办理委托事务时要求退费,受托人一般会返还。但要是受托人已经开展工作,产生了合理费用,委托人得支付这些费用,剩余的钱受托方要退还。
要是委托事项不合法,像托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办事,这种委托合同就因为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双方因这个行为得到的财产,都要返还。不过因为行为本身违法,可能会面临收缴、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司法实践里,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追款诉求,还可能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因此,要先判断委托事项是否合法。合法委托后悔了,可以协商解除合同退款;不合法委托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