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离婚,冷静期是必须要经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得先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带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还得亲自填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对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然后把离婚协议书这些相关材料存起来。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夫妻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了,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就会给予登记,再发离婚证。所以,打算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冷静期这一步是躲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