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不了土地纠纷时,可按下面的途径解决。
要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若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要是涉及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能自行和解,也能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调解。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想和解、调解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解决纠纷时,当事人要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土地权属证书、承包合同、协议、证人证言等,这样在需要时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同类型土地纠纷解决方式不同,要结合具体情况选合适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