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个规定,申请执行有个时间限制,是两年。这个时间怎么算呢?如果仲裁判决书里写明了履行的时间,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判决书写明是分期履行的,那就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而要是判决书没规定履行期限,就从法律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
2. 在申请执行的这两年时间里,要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那就按照法律里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来处理了。
3. 先说说时效中止是咋回事。就是在时效快到的最后六个月里,要是因为不可抗力这些法定原因,让权利人没办法提出执行申请,这时候时效就暂时停下来不算了。等这些导致时效中止的原因没了,再过六个月,这个时效期就算结束了。
4. 再说时效中断。要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了履行要求,或者义务人答应履行义务,又或者权利人去法院起诉、申请仲裁了,这些情况一出现,之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时间就都不算数了。等这些让时效中断的事儿结束后,时效期就重新开始计算。
5. 所以啊,仲裁判决书下来以后,得在两年之内赶紧去申请强制执行。而且还得随时注意会不会出现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