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整遭债权人反对,有这些处理办法:
要是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部分内容有意见,上市公司或管理人能和债权人协商,适当调整、修改草案,平衡债权人利益诉求,争取支持。
若协商不成,可开债权人会议表决。按照企业破产法,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表决。出席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且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该组就通过草案。各表决组都通过,重整计划就通过。
若部分表决组没通过草案,上市公司或管理人可和这些表决组再协商,该表决组可再表决一次,协商结果不能损害其他表决组利益。
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但符合法定条件,上市公司或管理人可申请法院批准。法院审查认为草案合法且公平合理,会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