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前就履行义务,而且对方也接受了,这种履行行为一般是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没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那这个合同就算成立。这其实相当于双方通过实际行动达成了合同关系。
这里有几个关键的地方得留意。首先,履行的得是主要义务。就拿买卖合同来说,交付货物、支付价款这些核心内容才符合条件。要是只履行了一些附带的义务,不一定能认定合同成立。其次,对方接受履行得是明确且积极的行为。比如接受了货物后进行验收、使用,或者对支付的价款进行入账处理等。
一旦满足了上面这些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受合同约束了,任何一方都不能随便反悔。要是之后发生了纠纷,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拿出履行义务的证据,像交付凭证、付款记录等,来主张合同成立,还能要求对方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大家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