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收到起诉书后支付欠款是有效的,被起诉后履行还款义务,属于主动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债权人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债务人收到起诉书后积极支付欠款,便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前的给付义务。这样一来,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债权债务纠纷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债务人支付欠款后,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撤诉。撤诉是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要求撤回起诉的行为,此时法院通常会裁定准许。但要是债权人有其他合理诉求,像要求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等,可与债务人协商,或由法院依法判决确定。
总之,支付欠款能有效化解债务纠纷,还可避免后续法律风险和诉讼成本。所以,债务人若有还款能力,收到起诉书后应尽快支付欠款,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