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有几种法定应当订立的情况。
要是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法律就会保障这类长期服务的劳动者,赋予他们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能让他们的工作稳定性有更强的法律保障。
当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这种情况下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为了在特定改革背景下,保障老职工的就业权益,让他们能更安心地工作到退休。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其实是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满一年都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就直接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符合上述情形,要主动和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