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不同案件类型的诉讼费缴纳时间。原告要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的限定时间内,缴纳案件受理费。要是案件用简易程序审理,裁判作出后,案件受理费会减半。
反诉案件中,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得自提起反诉次日起的限定时间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受理费,上诉人要在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若双方都上诉,那就分别预交。倘若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预交诉讼费,法院会通知其在限定时间内预交。
要是当事人逾期不缴纳诉讼费,又没申请司法救助,或者申请未获批准,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缴纳,法院会按相关规定处理,一般是按撤诉处理。
所以,各类案件的诉讼费缴纳时间都有明确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按法院通知及时缴纳,不然会影响诉讼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