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在处理设立、终止合同纠纷时,选择仲裁途径要按下面这些步骤来。
先是申请与受理。要是企业法人打算通过仲裁解决合同设立或终止方面的纠纷,就得向事先约定好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还有副本。申请书里得写清楚自己的仲裁请求、事情经过和理由等内容,同时附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进行审查,看看是否受理。要是符合受理条件,就会通知当事人;要是不符合,也会说明不受理的原因。
接着是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也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组成。要是三名仲裁员的,会有一名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可以按照仲裁规则约定好的方式来选定仲裁员。要是没有约定,就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来指定。
再就是开庭和裁决环节。通常仲裁会开庭进行,但要是当事人协商决定不开庭,仲裁庭也能根据书面材料作出裁决。在仲裁过程中,双方都要提供证据,并且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辩论。仲裁庭会在把事情查清楚后作出裁决。这里要注意,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了,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不会受理。
最后是执行裁决。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提醒大家,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合同中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双方达成了书面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