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摇撞骗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为了捞取不正当好处,假装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用这个假身份去骗人,这影响了国家机关的声誉和正常办事。而判断招摇撞骗罪没成功,也就是未遂,要参考犯罪未遂的通用理论,再结合招摇撞骗罪本身的条件要求来确定。
2、从构成犯罪的方面考虑,招摇撞骗罪是得有人装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去骗人,还得让被骗的人信了,做出像把财产交出去这种事。要是这人已经开始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去骗了,可因为一些他控制不了的情况,没让被害人上当,或者被害人虽然迷糊了一下,但没做出符合骗子目的的事,比如没交出财产,这种情况就能认定是招摇撞骗未遂。
3、举个例子,有个人装成警察找别人要钱,刚说自己是警察,还没接着忽悠,就被人家识破了。这时候因为没让被害人因为错误认识而交出财产,所以就属于招摇撞骗罪未遂。
4、在实际的司法案子里,判断招摇撞骗罪未遂,得把行为进行到啥程度、造成了啥危害后果这些情况都综合起来看。要是这人已经骗了一大半了,就差最后一步,结果因为意外没成功,也得算未遂。另外,还得把未遂跟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区分开。犯罪预备就是还没开始干犯罪的事儿,犯罪中止是这人自己主动放弃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