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资的股份协议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
如果协议本身合法有效,股东没按约定出资就构成违约。其他股东能按协议要求未出资股东担责,像支付违约金,弥补未出资造成的损失。公司也能催告未出资股东在合理时间内缴纳出资,若催告后还不缴,经股东会决议,可解除其股东资格。
要是未出资影响公司设立,导致公司设不起来,已出资股东可让未出资股东承担设立费用等损失。
对外责任上,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他发起人股东对此负连带责任。
若未出资是因为协议有瑕疵,比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或撤销协议。
处理这类协议,得综合考虑协议约定、法律规定和各方利益,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