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一种自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提到,侵占罪是指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比较大,还拒不退还;或者把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咱们国家的刑事诉讼里,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类。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去法院起诉。
对于侵占罪,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害人去告诉,法院才会处理。为啥呢?因为侵占行为大多发生在特定关系人之间,像朋友、亲属这些。被害人有权利决定要不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要是被害人不主动去法院起诉,司法机关一般不会主动插手。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被害人受到强制、威吓没办法去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能替被害人去告诉。所以说,侵占罪是很典型的自诉罪,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也就是说,没人去告,司法机关就不管。大家遇到侵占情况,要是想追究责任,就得主动去法院起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