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天满了却没办离婚手续,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就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申请,还得自己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申请和相关材料存起来,这婚就暂时离不成了。
要是30天冷静期里双方都没撤申请,那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里,两人得一块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没在这第二个30天去申请,就当成自动撤回离婚申请了。
要是双方还是想离,一条路是再向婚姻登记机关重新提离婚申请,又得再走一遍离婚冷静期这些流程;另一条路是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来判该不该离。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决定离婚前要慎重考虑,别冲动做决定。要是在冷静期反悔,就及时去撤回申请。要是想快速离婚,觉得走登记程序太麻烦,也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