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损坏后,它的所有权归谁,一般得看双方是怎么约定的。要是双方有明确的书面或口头约定,说明赔偿后物品归谁,那就按照这个约定来。
要是双方没做约定,赔偿情况不同,物品所有权的归属也不一样。要是赔偿方进行了全额赔偿,把受损物品的损失完全弥补了,这就相当于赔偿方付了钱买下了这个物品。从公平原则和民法等价有偿的精神来说,原物品通常就该归赔偿方。毕竟人家为物品损坏付出了和物品价值相等的代价,得到物品所有权也合理。
但要是赔偿没达到全额,只是赔了物品因损坏而降低的那部分价值,那物品所有权一般还是归被赔偿方,因为赔偿方付的不是物品的全部价值。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如果双方在原物品归属上起了争议,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像赔偿情况、物品性质还有双方的过错程度等。所以为了避免后面产生纠纷,大家在进行物品损坏赔偿时,最好明确约定好物品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