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一方有探视权却被另一方阻碍,不能见到孩子,咱可以通过下面这些方法来解决。
先试试和对方坐下来好好聊聊,心平气和地说清楚。你要告诉对方,探视孩子是你正当的法定权利,而且让孩子多和你接触,对他的身心健康还有成长都很有好处。大家一起商量下,定好以后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还有方式,最好把商量好的内容写成书面协议,这样以后也有个依据。
要是和对方商量不下来,就可以找相关部门帮忙调解。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都能出面协调这事。他们会从中劝和,让对方能配合你行使探视权。
要是连调解都不管用,那就去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者母,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另一方得配合。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确定你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等。要是对方不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让你探视,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能对那些不配合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这些措施,但不会对孩子的人身和探望行为进行强制要求。
所以遇到探视孩子被阻碍的情况别着急,一步步依法解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