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协议规定由前夫还房贷,这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双方都得按此履行。要是前夫遵守约定,按时把房贷足额打到银行账户,那就顺顺当当,不会有啥麻烦。
可要是前夫不按约定还款,这就麻烦了。他的行为首先就违反了离婚协议,属于违约。前妻发现这种情况后,可以先和前夫心平气和地沟通,让他赶紧把房贷补上,并且承担违约的责任。要是前夫不听劝,前妻也别慌,可以到法院起诉他,通过法律手段让他继续按照协议还款,还能要求他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自己的损失。
站在银行的立场,贷款合同往往是夫妻二人一起和银行签的。要是前夫不还房贷,银行可不管你们离婚协议咋约定的,它有权找夫妻二人要钱。而且一旦逾期,银行的逾期记录会影响夫妻双方的征信。所以,当银行催款时,即便有离婚协议,前妻为了自己的征信不受影响,可能得先把贷款还上,之后再向前夫要这笔钱。
要提醒大家,离婚协议虽然在夫妻之间管用,但对外部的债权人,比如银行来说是没有对抗效力的。因此,在签离婚协议的时候,关于房贷偿还的问题一定要考虑周全,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大家在起草协议时仔细琢磨,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