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时选择人保也就是让保证人来作保证,会有下面这些情况。
先说保证人要满足的条件。保证人得和案子没关系,有本事履行保证的责任,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受到限制,还得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有自己的保证责任。他们要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要是被保证人违规了,保证人得赶快向执行机关报告。要是保证人没做好监督和报告的工作,执行机关可以对他们罚款;要是构成犯罪了,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保证人也有要遵守的规定。被采取人保取保候审的人,没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自己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了,要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传讯的时候要及时到案。要是违反了规定,之前交了保证金的,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而且会根据具体情况,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悔过书,重新交保证金、再找保证人,或者进行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找了保证人,被保证人就可以随意行事,其实不是这样的,双方都受法律约束。人保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不用被关着的强制措施选择,但不管是保证人还是被保证人,都得严格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