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之后,一般是不能自己去扣押对方电脑来抵债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每个人的财产权利都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谁都不能去侵犯别人的财产权。要是债权人私自扣押了债务人的电脑,这就属于侵权行为了,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把电脑还回来,并且赔偿因为扣押电脑造成的损失。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扣押电脑抵债的。一种情况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签了合法有效的质押合同,合同里明确写了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就有权留置质押财产,并且优先受偿,而且债务人已经把电脑交给债权人保管了,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按照合同来处理这台电脑。另一种情况是,债权人走司法程序,比如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来依法扣押债务人的电脑,等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再通过执行程序,把电脑卖掉,用卖电脑的钱来偿还债务。
所以说,平时咱可不能随便去扣别人的电脑抵债,得走合法的途径来要回自己的钱,不然很容易惹上法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