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是法院发出来的书面文件,它要求被传唤的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去参加诉讼活动或者进行其他诉讼行为。要是不理会法院传票,不同的诉讼主体会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先说原告,如果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出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要是被告反诉了,法院还能进行缺席判决。
再说被告,要是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没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同样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没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时,法院照样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这么做可能会让被告没办法给自己辩护,合法权益也就没法得到充分保障。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像那些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或者不到庭就查不清案情的被告,法院传唤两次,他们还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拘传他们。
所以,不理会法院传票会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大家要是收到传票,一定要积极应对,按时参加诉讼,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