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怎么承担可是有不少门道。一般来说,案件受理费是由败诉方掏腰包,这就好比谁在这场官司里输了,谁就得为打官司的基本开销负责。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就会像个公平的裁判员,根据案件的实际状况,来确定每个当事人该承担多少费用。对于共同诉讼,如果当事人败诉了,法院会按照他们和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程度,为大家分配承担的费用。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调解成功的案件,双方能自己商量着谁来承担诉讼费用;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得听法院的安排。离婚案件也是如此,先由双方协商费用负担,协商不出结果,法院会给出决定。要是原告或者上诉人撤诉了,案件受理费就得他们自己承担,不过会减半收取。
在知识产权这类侵权案件里,要是侵权方输了官司,除了基本的诉讼费用,可能还得支付权利人维权时花的合理费用,比如律师费,这也是对侵权行为的一种惩罚。财产保全费、笔迹鉴定费这些,则是提出申请的一方先垫付,等案件判决出来,再按照结果确定最终由谁承担。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打官司前,咱们得了解清楚各种可能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在调解、协商时,要积极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费用承担方案。遇到复杂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