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伤人一般要担责,但有两种特定情况能免责。
首先是正当防卫。要是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这时采取行动制止侵害,就算对侵害人造成了损害,也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不过,正当防卫得控制在必要的限度内。要是明显超过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那就得负刑事责任了,不过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像遇到正在进行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防卫行为导致侵害人伤亡,不算防卫过当,不用负刑事责任。
还有一种是紧急避险。为了让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没办法只能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就算造成了损害,也不用负刑事责任。但紧急避险也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该有的损害,不然就得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要注意的是,这两种免责情况都有严格的法律条件。在实际中,得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所以,可别随便拿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当借口去伤人,不然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