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里,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保障破产程序能顺利进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费用有下面几类。
第一类是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里面有向法院交的申请费,还有案件审理时可能出现的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等。
第二类是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财产会产生仓储费、运输费、保险费;对财产进行估价、拍卖、变卖这些变价操作也有费用;制作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财产分割转账等分配财产同样要花钱。
第三类是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像管理人履行职责时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执行职务费用,管理人按规定应得的报酬,还有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
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要是债务人财产不够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就先清偿破产费用。如果债务人财产不够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就按比例清偿。当债务人财产连破产费用都清偿不了,管理人要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