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保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法律手段。简单来说,如果夫妻里有一方犯了大错,导致两人婚姻过不下去了,那犯错的一方就得给没犯错的一方赔钱。不过,可不是随便有点小矛盾就能主张赔偿的,得符合法定的情况才行。《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几种情况,像重婚,就是在婚姻还没结束时又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长期和婚姻外的人住在一起;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半动手打骂;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不好好对待家里人。在这些情况下,没犯错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赔偿。
赔偿方面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比较好理解,就是因为犯错方的行为,没犯错方有了实际的物质损失,像因为家庭暴力受伤去看病花的钱,还有耽误工作少挣的钱。确定赔偿数额的时候,得拿出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看病票据、单位的误工证明,法官就按照实际损失来判。
精神损害赔偿就复杂多了。法院在判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很多事儿。比如说犯错方的过错严不严重,用了啥手段来伤害对方,是在啥场合发生的,造成的后果重不重,犯错方有没有能力承担赔偿,当地的生活水平咋样。一般来讲,错越大、后果越坏、当地生活档次越高,赔的钱就可能越多。但目前还没有个统一的标准说该赔多少。
对于想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人,要注意得在离婚诉讼里提出来。要是被告不想离婚,也不提出赔偿请求,那之后还能单独起诉。要是被告在一审没提赔偿,二审才提,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就会让当事人离婚后再起诉。所以,大家遇到这种事儿,一定要清楚这些法律程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