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股东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和数额出资,也就是认缴出资额无法达到,有下面几种处理办法。
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来说,要是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能要求该股东依法把该出的资全部补上。那些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也能依据股东协议,追究这个没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让他赔偿因为没出资而造成的损失。
从债权人角度看,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没履行或没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没出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要是股东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就没履行或没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那公司的发起人要和这个股东一起承担责任,不过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找这个股东追讨。
公司自己也有一些限制措施。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没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进行合理限制。要是公司催这个股东出资,他在合理时间内还是没交,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解除他的股东资格。不过,公司得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让其他股东、第三人把相应的出资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