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租赁合同的时候,租赁期限最多只能是二十年。要是超过了二十年,那超过的这部分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2、等租赁期限到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接着商量续租。不过,续订合同之后的租赁期限,从续订开始算也不能超过二十年。这么规定其实是为了让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更平衡。一方面,能给承租人长期使用租赁物提供一定稳定性;另一方面,也考虑到时间长了,市场环境、租赁物状况等都会有变化,这能让双方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权利和义务。
3、给大家举个例子。假如有人签了一个二十五年的租赁合同,那么前二十年的租赁期限是有效的,后面五年的约定就不算数了。这种情况下,就当作租赁期限是二十年。等二十年到了,如果双方还想保持租赁关系,可以接着协商续订,但是续订的期限还是不能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