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不参加股东会,该怎么处理呢?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不参会有规定,就按章程来。比如章程规定不参会视为弃权,或者按特定表决规则处理。
召开股东会,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全体股东。要是已经依法通知,控股股东没正当理由不来,会议召集程序合法,表决决议时,就按出席股东的表决权来。一般来说,股东会作普通决议,得有一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章程、增减资等重大决议,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只要出席股东表决权符合法定或章程规定比例,决议就有效。
要是控股股东不参会,导致达不到召开股东会的法定或章程规定人数、表决权数,会议开不了或者没法作有效决议,其他股东可以书面催告等合法途径,要求控股股东参会。要是控股股东的行为严重影响公司运营,损害其他股东权益,其他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