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意见,提出了书面异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那天起15天内进行审查。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要是对终本裁定不满意,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裁定作出后尽快提出异议。虽然法律没明确规定从裁定作出到提出异议的具体时间,但从司法实践和维护司法程序稳定、及时的角度出发,当事人得抓紧行使自己的权利。
当你要提出异议时,得准备好书面的异议申请。在申请里,要讲清楚你为什么不服终本裁定,把事实和理由说明白,还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审查之后,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要是你的理由合理,法院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终本裁定;要是理由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你的异议。要是你对法院的裁定结果还是不服,还能按规定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