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也就是在刑事判决、裁定已经生效的情况下,当事人要是对其存在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重新审查处理的申请。申诉的人得准备好能证明原来判决、裁定可能有错误的证据。这里具体说说:
1、能够证明事实认定有误的证据。要是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和实际情况对不上,申诉人就得拿出新的证人证言、书证或者物证等。举个例子,有新的证人站出来,能证实案发的时候被告人并不在现场;或者书证能够证明案件里的关键事实被错误认定了。
2、能表明法律适用存在错误的证据。要是原判决、裁定在引用法律条款方面出了差错,申诉人就得去收集法律依据,来支撑自己认为判决有误的观点。打个比方,原判决引用的法律条文和案件的实际性质不相符,那申诉人就需要找出正确的法律条文,并且说明为什么原判决引用的法律条文不对。
3、能证明程序违法的证据。要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定程序的状况,像侦查阶段有刑讯逼供的行为,或者审判的时候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等,申诉人就要提供相关的视听资料、笔录等证据。
另外,这些证据得合法、真实,还得跟案件有直接关联。申诉人得用合法的方式去收集证据,保证证据内容真实可靠,而且要与案件直接相关才行。申诉人要把准备好的证据整理成条理清晰的材料,和申诉书一起提交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