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一般就是指劳动能力鉴定。有人会问,要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呢?按照规定,如果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给出的鉴定结论不服,能在收到结论那天起的一定时间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而且,省一级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是最终结论。
简单来说,在市级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后,要是觉得结果不对,能申请省级鉴定,省级鉴定结果就是最终的,一般不会在市级做两次鉴定。省级鉴定结论具有终局性,不能再重新申请鉴定。
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工伤职工的伤情有了变化,在一定期限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所以大家要多留意自身伤情变化,在符合条件时及时申请复查鉴定,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