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和房产分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
先说夫妻共同债务,要先认定其性质。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算共同债务。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再看房产分割,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若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分割比例和方式。遇到离婚债务和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先自行协商,协商无果可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