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起的诉讼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两种诉讼的情况不太一样。
先说刑事公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提起公诉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犯罪事实已经弄清楚了,而且证据既真实又充足。啥叫证据真实充足呢?就是犯罪嫌疑人做坏事的情况有相关证据能证明,并且这些证据都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核查过是真的,把所有证据综合起来看,能排除合理的怀疑。二是从法律上来说,得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不存在不用追究责任的情况,像犯罪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责时间、已经被特赦不用再受刑罚这些。
再看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是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犯罪的行为遭受了物质上的损失,在刑事诉讼期间是可以发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如果国家财产或者集体财产受到了损失,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也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在公益诉讼这一块,检察院在工作中要是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这些方面,负责监督管理的行政机关要么违法行使权力,要么啥事儿都不做,让国家利益或者公众利益受到了损害,就得给行政机关提检察建议,提醒它们依法履行职责。要是行政机关不按照法律要求履行职责,检察院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