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违约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得分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保管合同里有相关约定,按照《民法典》规定,要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了损失,那赔偿的金额应该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其中还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不过,赔偿数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者应该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有约定时,一般就按约定来赔。但要是约定的赔偿数额比违约造成的损失高太多或者低太多,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赔偿数额,那就按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要是保管人违约,保管物出现毁损、灭失的情况,保管人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是无偿保管,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不用赔偿。要是寄存人违约,比如没按约定支付保管费,那赔偿额一般就是应支付的保管费,再加上逾期支付产生的利息等。
保管合同违约赔偿数额要综合合同约定、违约行为以及造成的实际损失等因素,依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这样才能合理弥补受损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