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有个三年的诉讼期限,也就是诉讼时效。一般来说,这个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以及知道是谁损害了自己的权利那天开始算。
“知道”很好理解,就是权利人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也明确知道是谁干的。“应当知道”呢,是根据客观事实和常理来推断,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权利人应该能了解到自己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是谁。就像商家卖了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消费者一用发现有问题,这时候就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了,诉讼时效也就开始计算。
要是当事人约定同一笔债务分期偿还,那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还款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向法定代理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从法定代理关系终止那天开始算。
诉讼时效不是固定不变的,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中断就是因为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还钱要求、义务人答应还钱、权利人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等原因,之前已经过去的时效就不算数了,等这些中断的事儿结束,诉讼时效重新开始算。中止是在诉讼时效快到期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权利人没办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就暂停,等暂停的原因没了,再过六个月,诉讼时效就到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