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想调解却联系不上被告,处理方式如下:
法院会尝试多种送达手段。要是直接送达有阻碍,可选择留置送达。要是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能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见证,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用拍照、录像等办法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就算送达了。也能通过邮政机构用法院专递的形式邮寄送达,以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的签收日期当作送达日期。
要是这些方法都没办法送达,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过了一定期限,就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之后,要是被告还是没到庭参加调解,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果案件的被告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被告。要是被告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时,被告就放弃了在调解和庭审中陈述、答辩等权利,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查,然后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