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的事儿上,很多人容易混淆概念,把停工留薪期工资说成误工费,这其实是不准确的。
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得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给职工发钱。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12个月。不过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但最多也只能延长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原来的待遇就停发了,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停工留薪期满了还需要治疗,工伤医疗待遇还是可以继续享受的。
这里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工伤职工在单位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都算在内,但加班工资不算。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也别慌。可以先试着和单位好好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下来,劳动者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一定要清楚自己在工伤期间的权益,遇到问题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