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涉及共同支付时,执行程序如下:
债权人要带着生效法律文书,向第一审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要提交申请执行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要是被执行人没履行,法院能对多个被执行人采取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名下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
若多个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能要求其中任何一人或多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要是其中一个或部分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债务,就有权向其他被执行人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若共同支付人之间责任份额明确,法院通常按各自应承担份额,分别执行其财产。若责任份额不明确,各共同支付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可执行任一被执行人的财产。要是被执行人确实没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其有财产了,债权人可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