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仲裁期间注销,会影响仲裁程序,劳动者可按以下情况应对。
若公司没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致使无法清算,劳动者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清偿公司债务。同时,劳动者可申请更换被申请人,把这些主体列为新的被申请人,让仲裁继续进行。
要是公司注销前依法清算,但清算组没按规定通知和公告,导致债权人没及时申报债权而没得到清偿,劳动者可要求清算组成员赔偿损失,也能把被申请人变更为清算组成员,让他们担责。
如果公司合法清算后注销,也不存在让相关主体担责的情形,仲裁程序可能因被申请人主体资格没了而结束。不过,要是经营者用不合理手段逃避债务、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找行政部门帮忙,也能通过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个人责任。